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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交警部门回应网友“十问”电动自行车整治

点击数: 作者: 来源:广西交警网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4日

  广西交安网南宁讯(通讯员 邱祥星)电动车违规与诚信挂钩公平吗?机非混合到路口机非分离,电动车占机动车道,公平吗?……近日,网友发出《十问南宁交警电动车整治》引发热议。针对 网友的疑问,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一一做出答复。交警部门表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让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补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是进 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秩序,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的需要。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广大群众共同维护,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交警执法,并从自 身做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一问:电动车违规与诚信挂钩公平吗?

  交警答复: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与诚信挂钩,是根据《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以及《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 惩戒办法(试行)》这两个规定执行的。根据这两个规定,道路交通、工商行政、市容市貌、运输经营、食品卫生等管理领域内的若干违法行为,被纳入失信行为范 畴,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失信惩戒。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只是上述众多违法中的一种,并非是网友理解的只有电动自行车与诚信挂钩,机动车不与诚信挂钩。目 前,失信惩戒制度正以南宁市为试点试行,下一步,这一制度还将逐步扩大适用范围。

  此外,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与失信记分无关,并不是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分清零后,失信记录就清零。

  第二问:标志牌在哪里?

  交警答复:目前,我市共有3种类别的指路信息系统,一种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维护的交通指路标志,一般设置于交叉路口及主次干道、快环侧分带断口; 一种属于城管部门管理、维护的慢行交通方向指示标;第三种属于民政部门管理、维护的路名指示牌,相关设置已基本满足现有的交通需求,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观察、辨识。

  目前,交警部门已经与绿化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绿化遮挡交通设施的情况,及时转达绿化部门,并由其安排计划进行修剪。一季度,绿化部门共对87处遮挡交通设施案件进行了处置。今后,交警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

  第三问:机非混合到路口机非分离,电动车占机动车道,公平吗?

  交警答复:我市部分道路(支路以下等级)比较狭窄,原有路面在车道分布时难以划分出1.5米的非机动车道,因此设置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共用的混行车道。混行车道在交通管理中是允许的。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明确混行车道的通行规定:“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道路右侧靠中心线行驶;没有划 分道路中心线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行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车种的通 行有责任划分,对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是有法律保障的。

  按照上述规定,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道通行,交警支队都将对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第四问:电动车掏出手机看下时间就判定你违规,如此判定公平吗?

  交警答复:无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跨压禁止性标线、驾驶时打电话,同样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民警一经查获,都会给予处罚。在交通专项整治期间,交警部 门会集中警力查处某类交通违法行为,如目前正在进行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势必会在一个时间段内给人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很多的印象,但 这并不表示交警部门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放纵。

  第五问:“体罚”、扛旗、抄写、背诵、朗读是交警之规,不是行政处罚之规,交警你真的有这种权利吗?

  交警答复:《行政处罚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如果交警只罚款,不教育,以罚代管,为罚款而罚款,那才是错误的做法。

  第六问:非机动车直行,机动车右转,交警你在哪里?

  交警答复: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同时放行时,右转机动车应让直行非机动车先行,在今后的工作中,交警支队将责成路面民警有效加强管控,确保安全、有序通行。

  第七问:非机动车无一保险车主人身安全如何保障?

  交警答复: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除法律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外,所有保险都是自愿购买。机动车有各种保险,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法律规 定必须要买的,其他险种则是机动车主根据自己的需求,自行购买。所以,机动车有保险,是车主买出来的,不是交警给的。目前,各保险公司都推出关于电动自行 车的保险,但尚无法律强制要求购买。因此,市民如果觉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没有安全保障,交警建议,一是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二是尽快购买电动自行 车的交通安全保险。

  第八问:随意占路施工,修了重建,建了再修,南宁纳税人有多少银子?

  交警答复:近年来,我市进入城市快速发展阶段,建设工程涉及道路桥梁、地铁、排污排水、管道燃气等一批为民、惠民工程,但部分大型项目建设程序复杂,施工周期较长,且多个项目同时开工,相互交叉,确实给交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交警已经尽可能要求相关建设缩短占道时间、压缩占用面积,避免重复施工,同时配合、指导建设业主完善交通疏解方案,积极做好交通疏解工作,并在日常工 作中加大对大型占道施工的管理力度,对围而不施、施而不快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要求限时整改,最大限度降低因工程施工占道对广大市民出行的影响。

  第九问:交通灯我该看哪个?

  交警答复:目前,市区各路口、路段所布设的交通信号灯主要有3种,分别是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不同的交通参与者在其等候的 区域应观察正前方或安全岛内(非机动车信号灯)的信号灯通行,部分未设置有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参照左前方的机动车信号灯通行。

  第十问:如此多的收费停车,无看管之责,明为看管,实为“抢劫”,交警是你批的吗?

  交警答复:停车泊位分为路内停车泊位(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路外停车泊位(停车场)两种形式,在《南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已有明确规定: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行道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因此,人行道上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权限为市城管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的是非机动车道 内的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

  目前,我市所有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均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管理、收费公司,并由物价部门确定收费标准,所得收益直接上缴财政用于城市建设,并不经过交通管理部门及城市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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