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行业主流媒体的广泛性、及时性、服务性和监督性作用,利用报纸、网络和分布于交通窗口单位的视频终端等多种宣传平台,及时、准确刊登、发布航行通告,为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服务。
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加强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产生影响的涉水工程,要按规定发布航行通(警)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通航安全影响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通(警)告,相关航行通告要在《中国交通报》等主要媒体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