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今天向主城区各交警支队和各处(所、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重庆市公安局的决定,在主城区开展非法营运车专项整治行动。
交警总队成立了由总队长陈洪刚任组长的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求主城区各支队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及人员责任,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车管所要禁止下线退出营运的出租汽车继续使用,严格落实下线车立即报废的规定;配合市残联做好残疾人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指挥中心要抽调专人加强对窗口地区、主干道、非法营运车多发区域、要害部位的视频监控;协查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要及时通知相关交警支队加强路面查控,拦截检查涉嫌车辆。各交警支队要加强路面巡查,发现非法营运车辆要及时拦截;抽调专人参加当地整治行动,服从政府和分局的统一指挥。监控分中心要抽调专人加强对辖区窗口地带、主干道、非法营运多发区域、要害部位的视频监控。
交警总队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车辆无牌必查,在重点区域、部位长时间等待的车辆必查,涉嫌假牌假证的车辆必查,从源头上减少非法营运车辆的数量。要强化内部管理,做到文明执法。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紧密结合,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维护现场及周边交通秩序。
记者 王勇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