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己有驾驶证,为逃避罚款和记分处罚,长期持他人驾驶证驾驶车辆,3年累计现场违法136次却分文未缴。5月15日,周口籍驾驶员薛某被依法滞留车辆,民 警责令其补缴所有罚款,并处200元罚款。
5月10日10时许,鄢陵县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一中队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发现一低速货车未按规 定安装好车牌,遂示意停车进行纠正。民警在现场处罚时发现,驾驶人薛某出示的是王某的驾驶证。民警要求薛某出示自己的驾驶证,薛某却支支吾吾。民警顿觉其 中定有猫儿腻,遂带其回大队进行调查。
经上网查询,薛某持有A2驾驶证,驾驶证状态正常;王某的驾驶证系C3证,驾驶状态为违法 未处理。让民警惊讶的是,王某的驾驶证自2007年以来竟有136次现场处罚记录,累计罚款高达1.5万元,王某至今却分文未缴纳。据薛某供述:王某是他 的老板,其持王某的驾驶证已有3年多。他之所以持王某的驾驶证是害怕违章记分,给老板开车不应该扣他的分。
民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处罚。
据了解,薛某这种情况现在在个别地方比较普遍。